涉及个税、增值税等多税种,财政部等连发多项优惠政策提振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

2023-08-28

8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决定延续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称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

8月22日,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延续一批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具体涉及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等多方面,旨在继续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有助于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及科技创新支持作用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公告》规定,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政策方面,《公告》提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教授表示,投资是助力我国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及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以上延续性的优惠政策对鼓励投资及促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尤其是发挥股权激励的积极效应及支持科技创新,都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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